2022-08-25 09:48:03 阅读()
近日,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﹝2022﹞07第106号处罚决定书。信用中国(江苏苏州)官网载明:苏州市奥越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通过稀释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、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。依据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第(二)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(六)项和第二款,罚款人民币34.5万元整。苏州市奥越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6日,法定代表人周献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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